1、在处长领导下,根据科长的安排,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;
2、主要组织实施对学校的财务预算、银行对帐单进行审计,对学校资产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,协调配合完成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、各类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3、做好审计过程记录,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,重大事项及时向科长汇报;
4、项目实行主审负责制,担任主审负责起草所审项目相关文书,保证审计工作质量,及时对主审项目档案进行立卷、整理、移交;
5、加强业务学习,积极探讨审计理论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遵守职业道德,保守审计秘密;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