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依据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、《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——经济责任审计》、《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以及《江苏海洋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我处将组织审计组对万金店同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和孙军同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江苏海洋大学审计处
2025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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