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处长领导下,主持工程审计科全面工作;
2、起草学校工程审计相关制度;
3、制定基建、维修工程审计项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,检查工作进度与质量,撰写科年度工作总结;
4、主要组织实施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、竣工结算审计或委托外审的初审/复核及验收,协调配合完成维修项目等全过程跟踪审计、竣工结算审计或委托外审的初审/复核及验收;
5、项目实行主审负责制,担任主审负责起草所审项目相关文书,保证审计工作质量,及时对主审项目档案进行立卷、整理、移交;
6、加强业务学习,积极探讨审计理论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遵守职业道德,保守审计秘密;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